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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奖励制度

在爱媛大学,校长每年在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在学术研究、课外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学生和学生团体进行表彰。

  • 如果您的学习成绩特别好,并且您被认为是其他学生的榜样(仅限秋季)
  • 当人们认识到他在学术研究活动中取得了特别显着的成就时
  • 当认定课外活动取得了特别优异的成绩并成功地推动了课外活动时。
  • 当认识到在教育和学习支持活动中取得了特别显着的成就时
  • 当被认定在社会活动中取得了特别显着的成就,获得了高度的社会赞誉时。
  • 其他认定奖励等同或高于前项的情况